爱问保险 【保险观察】
7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车险改革的背景:
车险是与消费者接触最广的保险产品之一,涉及到几亿车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虽然近年来车险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消费者对车险服务仍有诟病,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车险市场的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相互交织、由来已久,单个或局部的改革措施难以奏效,只有通过综合性的改革,才有可能真正解决问题,有效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
二、车险改革的目标
这次车险综合改革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主要目标,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所有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
三、这次车险改革的广度、力度和节奏把握
从广度来看:一是既涉及交险强改革,也涉及商车险改革。二是既涉及条款改革,也涉及费率改革。三是既涉及产品改革,也涉及服务改革。四是既涉及传统车险改革,也涉及新能源车险改革。五是既涉及车险市场改革,也涉及车险监管改革。六是既涉及车险供给者改革,也涉及中介渠道改革。
从力度来看:
一、预定附加费用率下降幅度较大。改革后的预定附加费用率将从35%下降至25%,其中手续费水平将得到明显压缩,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二、预定赔付率上升幅度较大。静态测算改革后,预计车险整体赔付率将从60%提升至75%左右;
三、是简政放权力度较大。将商车险示范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开发创新产品;在自主定价系数和手续费监管方面向银保监局授予更多职权;
四、配套改革力度较大。积极推行实名缴费、电子保单,探索新技术研究应用,健全费率回溯、保费不足准备金等制度。
从节奏看:为坚持稳中求进,防止市场大起大落和无序竞争,经过反复论证,在比较关键的“自主定价系数”改革上选择分两步走,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根据改革进展情况再适时完全放开。
四、这次车险综合改革对市场各方面的影响
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在改革中将无疑受益。
对于财险公司来说,尽管保费规模有所下降,但投保率上升、保额提升、新车增长和档次提高也会有所对冲;由于车险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以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费用的现象将明显减少,多多进宝,可以减少跑冒滴漏和税务支出,降低合规风险,改善行业形象。
对于中介渠道来说,改革有利于获得合法合理的中介收入,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减少违法违规风险。
对于监管来说,改革的全面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优化。
《指导意见》共9部分32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强化保障落实等内容。
以下为《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1
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
01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02
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2
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03
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
引导行业将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支持行业开发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
04
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
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支持行业拓展商车险保障责任范围。
引导行业合理删除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合理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05
提升商车险责任限额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将示范产品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更加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06
丰富商车险产品
支持行业制定新能源车险、驾乘人员意外险、机动车延长保修险示范条款,探索在新能源汽车和具备条件的传统汽车中开发机动车里程保险(UBI)等创新产品,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车险增值服务险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
3
健全商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07
完善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机制
支持行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建立每2-3年调整一次的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测算的常态化机制。
08
合理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09
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
引导行业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合二为一,整合为“自主定价系数”。
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综合改革实施初期,对新车的“自主定价系数”上限暂时实行更加严格的约束。
10
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
引导行业在拟订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时,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并降低对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
11
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
引导行业根据商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降低一些领域过高的手续费水平。
在各地区科学设定商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4
改革车险产品准入和管理方式
12
发布新的统一的交强险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和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拟订并报批新的统一的交强险条款、基础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13
发布新的商车险示范产品
支持行业按照修订后的保险条款、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发布新的商车险行业示范产品。
各地区目前在商车险产品中已使用的交通违法系数因子,在实施综合改革后仍可继续使用。
14
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财险公司使用商车险行业示范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备案。
财险公司开发商车险创新型条款费率的,应当报银保监会审批。
财险公司在设定各地区商车险产品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时,各银保监局要积极主动发挥引导作用。
15
支持中小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
出台支持政策,鼓励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的商车险产品,优先开发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促进中小财险公司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财险市场体系。
5
推进配套基础建设改革
16
推行车险实名制交费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7
推广电子保单
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18
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
加强对车联网、新能源、自动驾驶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研究,提升车险运行效率,夯实车险服务基础,优化车险发展环境,促进车险创新发展。
6
全面加强和改进车险监管
19
完善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
要运用实际经营结果加强对车险费率厘定假设的回溯分析。
对于报批报备产品的利润测试与实际偏离度大,甚至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的,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调整商车险费率。
对于费率实际执行情况与报批报备水平偏差较大、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报备上限等行为,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停止使用商车险条款费率。
20
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
要完善车险准备金监管制度,健全保费不足准备金计提标准,及时准确体现经营损益情况,倒逼财险公司理性经营,防范非理性竞争行为。
要加强准备金充足性指标监测,及时对指标异常经营行为进行干预。要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提转责任准备金、违规调整责任准备金以操纵财务业务数据等行为。
21
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健全完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规则,抓好实施运用,督促财险公司强化质量和效益意识,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促进依法合规和理性经营。
22
强化中介监管
建立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禁止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异地车险业务。
23
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护车险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禁止为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进行贿赂、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编造误导性信息等扰乱车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对车辆销售渠道、网络信息平台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损害车险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对《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一点理解:
1、费率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进一步下调,交强险下浮比例扩大到-50%,商业险附加费用率下调到25%,电网销可以低于25%。
2、合并后的自主系数区间为0.65-1.35,比此前的征求意见但相对来说对于已经系数放开的地区,反而是提高了系数。
3、车险的责任进一步放宽,保费价格进一步降低,对消费者来说可以以更实惠的价格享受更高的保障;对保险公司而言,则更要求中小保险公司实行车险差异化管理,拓宽车险发展思路,以传统的思维经营车险,必将面临淘汰!
编辑:爱问保险拼多多推广联盟是什么? 点击微信扫码注册
1、非第三方分佣平台
2、正规:拼多多官方旗下多多推广赚钱平台
3、简单:一部手机免开店,免维护,免发货,一键推广拼多多推广联盟,拼多多推广系统教你如何不开店也能月赚万元!拼多多赚钱方法,如何利用拼多多赚钱?